我于2023年8月3日出发,全程路线相同、享受服务相同,2023年8月6日旅行中得知同团消费者价格不一,存在价格不合理、消费者不公平对待、为谋取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的问题,于是本人与客服通过微信进行了反馈,未得到任何解释。第二,旅游报名时我就跟客服沟通,客服已经承诺没有任何强制购物和进店消费,实际旅游的第三天全天都在购物店,耽误游客宝贵时间。第三,返程那天客服让我自己打车去火车站,产生的费用旅行社给报销,现在已回家12天了,打电话、发微信客服就是不回微信、不接电话。给旅游社打电话,电话都不接。区区26.93元的打车费不兑现,不管是不是客服个人行为,真的拉低了成都旅游形象,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伤害。 我要求旅行社正视内部工作失误问题,积极返还打车费用。谢谢。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此事已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8月24日16时,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