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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医疗事故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8 17:55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8月15日下午17点左右因发烧去往双流辉霖诊所输液,当时是37.6度,给我做了头孢皮试过敏,然后直接给我换了另一种药,输到一半的时候我就觉得肺部不适眼睛肿胀流泪,告知医生,医生让我多喝点水,接着又输了1/4的液体,我感觉状态越来越差,又叫了医生,医生问我还剩一点不输完吗,我说真的不行了,很难受,让她拔了针,然后她又让我喝点水,接下来我就开始感觉肺部喉咙肿胀无法呼吸,最终开始休克诊所才开始抢救,最后被120接走继续抢救,脱离危险后直至现在因过敏引起的肺水肿和心肌损伤导致的心肌酶飙高一直在住院,事发前两天诊所一直杳无音讯,医疗费用一直由本人支付,直至我的母亲不远万里从内蒙古跑到成都,去找诊所,诊所说会负责,然后给我转了五千元,但现在五千元医疗费已经用完,要求诊所继续支付医疗费,诊所却一再推脱责任,说我体质有问题,我自己体质的原因,我试问我身为患者我发烧感冒去诊所输液还有错了吗,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过敏,医疗单位是否应该第一时间去采取有效措施?本人28岁,从没经历过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本来就对我的心里造成了极大的创伤,现在又因为诊所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愤,真心希望领导们帮帮我们平民百姓,主持公道,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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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1 11:29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4 14:45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收到留言反映后,我局责令诊所首先积极配合患者及家属进行抢救治疗,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先后2次垫付医疗费用,直至患者8月19日治愈出院。后期待医患双方具体商议解决事项,亦可行政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如有疑虑可电话咨询858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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