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郫都区团结镇户口,因离婚后净身出户,一无所有,现再婚安靖镇,女方也是离异,我长住安靖镇,户口能迁移过来吗?要什么手续。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七条[移居材料〕本市居民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移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住房证明; (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立户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