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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关于成都新津印江澜不合理停车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6 12:40 已回复

我是东原华宇·印江澜小区的一名业主,最近我们小区开始征收停车费,对于收费这一点,我们业主基本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这个收费价格对比周边小区,显著增加。据事先了解,周边小区停车月租收费大致都不超过300/月,现在东原华宇·印江澜要求600/月,定价直接翻倍。且目前小区地下停车场绝大多数都是空位,也造成了停车资源浪费。这也同时导致一部分业主无奈只能将汽车停在路边,对交通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虽然车位月租费是企业自主定价行为,但国家为了制止某一领域过高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2011年修订条例《禁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和《四川省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规定,因此,开发商这样定价是否合理?政府是否出台过相应的指导定价标准?目前公示期很多业主对这个定价都存在意见,但物业还是在坚持执行,政府能否帮我们从中协调,要求小区开发商制定更合理的定价?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6 16:00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2 16:45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印江澜里小区未售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其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停车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有明确约定。开发商制定车位月租收费方案后,2023年8月9日,物业公司将收费标准在小区电梯间、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后部分业主反映价格高于周边、收费不合理,随即,我局工作人员与开发商进行了多次沟通,开发商未同意下调价格。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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