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相关领导,您好!我是8月10日,在网上报的团从湖南来乐山旅游的,当时旅游合同并没有约定到大悲寺项目,在参观完乐山大佛后,被导游带到乐山大悲寺,去的大悲寺的路上导游宣讲因果报应之类的,做足了功课,到了大悲寺用了斋饭之后,旅客围着观音像外围转三圈,之后按每家进去拜观音像,工作人员对每家成员撒圣水,然后带到一位师傅面前,说是祈福需要点灯,每月300元,我们家需要点灯2年,需要7200元,我们出了钱之后,导游还跟我们说不要告诉别人,事后我们回来后才发现是骗局,收款方居然是常熟珠宝玉石店。个别人以信佛为由诈骗钱财,败坏了当地旅游形象,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退还我全部7200元,治理旅游乱象,树社会正气!
接到反映后,乐山大悲寺已退还反映人7200元,8月22日,区民宗局工作人员致电反映人,反映人未接听电话,下一步区民宗局将加强对大悲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