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2日在四川川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考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提升,后续8.8日因家里人不同意,向学校招生老师申请退费,当天招生老师告知要找班主任老师,随后联系班主任刘老师,班主任称休假,第二天到学校核算处理,8.9日问班主任核算结果,告知把此事情告知了财务,由财务核算,直到8.10日最终告知,因已开课,需要扣除4000违约金,首先,在付完学费后因自己还在考虑,所以并未与公司达成一致,公司发的协议我也并没有签署,安排开课、寄资料等应当是协议双方签署完成后才能开始后续服务,现在川州称已开课,需要扣除服务费,但是发给我的截图确实8.10日开课的时间,想问一下我已经申请退费了,为什么还要开课来多扣取我的费用,而且,协议上写的很清楚,7天后退款扣除2000,7天内理应更少,这个扣费我觉得不合理,麻烦相关领导帮忙处理一下,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猛追湾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收费单位不予退费”问题,网格员已到猛追湾横街188号2栋31楼3113号核实该地址房屋信息,得知该地址现公司是四川鼎力汇智众创空间有限公司,且通过物业了解到该地址注册了很多个公司,石油社区辖区内并无四川川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这个单位,建议您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该问题。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