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永兴街道最近是否会新修建安置小区,具体位置和时间在哪儿,像以前享受过拆院并院政策后,新添加人口是否能参与新的安置房分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拆迁安置项目安置对象为:1.在项目拆迁区域范围内持有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明的建(构)筑物的享有分配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在项目拆迁区域范围内持有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明的建(构)筑物的享有分配权利的现役义务兵、二级(含二级)以下士官;3.在项目拆迁区域范围内持有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明的建(构)筑物的享有分配权利的正在服刑人员;4.在项目拆迁区域范围内持有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明的建(构)筑物的回原籍落户、长期居住本地且在他处无住房的轮换工(只安置其本人)。自项目封户后新增人员均不能纳入本项目拆迁房屋安置对象,待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建制农转非后依照现行相关政策办理。安置小区的规划及修建均按照天府新区规划安排。
以上情况于2023年8月11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