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领导:
你们好!
我是一名来自重庆从事大棚营养土无土集中育苗的产业业主,主要从事蔬菜苗如辣椒苗、花菜苗集中育苗等,供销省内外。经过我前期的了解四川达州气候条件适宜、土地流转费较低、劳动力多,非常适合我的产业发展,我计划在达州与重庆交界的县流转土地300-500亩,建设大棚集中育苗中心,现有几个政策上的问题,请厅领导们给与明确答复。
问题一:是否可以在田里建大棚育苗基地?是否可以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上建大棚育苗基地?如果不行,可以在哪里建?
问题二:集中蔬菜育苗建设,是否属于土地的非农化和非粮化?时候会被执法部门不允许?
问题三:如果可以发展,省内是否有相应的补助支持政策?具体内容和标准是好多?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政策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第一大版块第3条指出“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2023年7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要求:重点支持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以蔬菜和水稻生产大县为重点,合理布局建设集约化育苗(秧)中心。
二、建设大棚为钢架塑料薄膜大棚,不是永久性组培工厂。
三、育苗采取营养土无土培育、不使用本土、不破坏耕作层、不建设大棚厂房、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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