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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松潘县交警违规进行移动测速处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5 19:46 已回复

2023年8月5日,下午17时左右。车辆在松潘县境内行驶至213国道了1987公里400处。被当地交警移动测速处罚。
该交警违反以下规定:
1,未在测速点前规定距离内设置告示标志。
2,在已设置且正在使用的固定测速点3公里内,设置移动测速点。
3,处罚时,未按照有关规定上浮10km/h。
4,测速设备设置在弯道盲区进行隐蔽测速。
5,处罚时,未出示测速记录等相关证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松潘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7 12:09

我局交警大队收到热心网友反映交警违规移动测速处罚的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松潘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松潘公安交警开展道路移动测速,是为了“降速度、压事故、保平安”,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和谐、畅通、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并按规定进行移动测速和违法处罚。
松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镇坪乡解放开展移动测速,在测速点以外200处放置有“前方移动测速、大车50km/h、大车70km/h”标志牌,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按照规定时速行驶。2023年8月5日,当事人驾驶车辆小型汽车在经过测速路段时超速行驶(限速70km/h,实际速度87km/h,超速比24.3%,超过20%未达50%),松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50元、记3分(代码:13691)的处罚,处罚适当,无不当之处。
松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经与当事人联系,做出解释,其表示理解和支持,无异议。
再次感谢群众对松潘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坚持和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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