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份交房以后开发商至今未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该房验收合格交付于我方起365日内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证,但至今未处理,反而推卸责任说是因为政府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
包括我在内的多名业主无法办理产权,作为业主的权利收到了严重侵害,请政府查明开发商所谓的“政府因素不能办理产权”是否属实,以便我们众多业主更好的维权,谢谢!
并且请核实案涉房屋所占用地目前为何性质,该商品房修建过程中是否取得以下证件:①国有土地使用证;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网友:
您好!您反映聚兴大道贡院一号未办理大产权证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贡院一号”系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用于修建乡村旅游度假酒店,投资方为何忠于,2011年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取得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由于该项目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要求,暂不具备办理分户不动产权条件。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4日13时4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