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智业阳曦3栋11楼天井尺寸不符合设计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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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智业阳曦3栋11楼天井尺寸不符合设计尺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2 11:38 待解释

我于2022.8月购买了位于蜀西路60号的智业阳曦3栋10楼17号房,购买时显示该处天井预留尺寸为14.2米X 3.0米,我购买房屋属于双面釆光房。待今年6月29日收房时发现11楼天井预留尺寸变为约10.0米X3.0米,我购买房屋由此变为了仅能单面采光,开发商告知是11楼违规搭建所致,当即我已要求开发商责令拆除此处违规搭建,但时至今日,开发商仍未解决。因11楼此处占用天井预留面积,既影响以下各楼层的采光和通风,损害其他业主权益,同时也存在结构不安全因素。为此,请贵局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开发商及时拆除此处违规搭建,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7 16:53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金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于2023年8月7日到现场,智业阳曦3栋10楼17号和11楼17号进行查看,该处未见新增搭建,经沟通,11楼17号业主表示该处天井为开发商修建。金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11楼17号下达调查通知书进行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置。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7日11:43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金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83419110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8-07 18:53

首先感谢你们百忙之中冒着酷暑去调查了解情况,为其它业主争取合法权益。在此有三个疑问,一是该处天井搭建究竟是谁所为,你们向开发商了解没有,不能仅听11楼业主之词。二是调查通知书下达主体不应该是11楼17号,应是11楼预留天井被部分占用,导致现天井尺寸不符合设计尺寸的事宜。三是调查结果大概什么时候能出来,及调查结果在哪里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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