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领导:
我是眉山市东坡区某房企的统计员,我从2022年6月起至今担任统计员,负责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我公司每月投资及销售数据,眉山市对于该项工作的统计员有补贴发放,每月数百元,半年发放一次,但我2022年下半年的补贴相关部门拒绝发放给我,理由是2022年下半年我司每月销售数据无变化或变化不大,我向统计局和住建局相关老师也都沟通过,住建局说要补发需要统计局写说明,统计局又让我直接找住建局沟通,无果。我想请问该补贴的发放标准到底是什么,如未违反发放标准申请给与补发。(从2022年6月至今相关部门每月仍在要求我报送数据,但无任何补贴。)
经我部门核实,于2023年8月8日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向其告知相关政策,并约定于8月9日到我局进行当面沟通处理,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