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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关于泸州安通行合同诈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1 20:26 已回复

1、情况介绍:本人于2022年9月看到58同城上浏览一条网约车司机招募广告,于是接到安通行公司客服电话,约我到公司了解,在公司老总李超的鼓吹之下就心动了,李超要求我在安通行买指定车型,于是我就按照李超要求按揭贷款购买东风牌7座川EF88R27小客车,加盟四川安通行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江阳分公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车辆手续办理完了之后公司与我签订了加盟协议,收取了我8000元保证并承诺做满两年退款,保证金收据的财务专用章(泸州旅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加盟协议公章单位不相符(今年1月份才发现),同时公司还要求我与四川聚月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了一份网约车战略合作协议,跑泸州至成都线路,每月支付调度费2000元(该协议签好后未给我),由聚月星公司提供客源并保证每月趟次和趟次收入,但在实际运营中根本达不到协议中的收入;同时发现该安通行公司提供的‘APP’实际就是一个小程序,根本不具备网络预约出租车线上服务能力,无法对接交通运输部数据,而且没有支付功能,乘客无法从网上预约和支付,每次装完公司安排的乘客都是我们自己在手机上完成乘客订单信息,根据2022年第42号交通部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委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其中第二章第五、六条明确对网络服务平台相关规定,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以明确要求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通过服务,2023年1月1日我接到公司派单到达成都后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后认定为非法营运罚款13000元,给我们经营者造成巨大损失,经本人多次强烈力争才把车辆转出了该公司并要求退还保证金,公司以合同违约不退保证金8000元。二、诉求要求:1要求安通行公司退还保证金8000元2要求安通行公司赔偿车辆挂户期间的营运车保险费10600元。3要求安通行公司赔偿罚款13000元本人对上述情况内容本着实事求是,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作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背负着沉重的房贷和车贷,本想贷款买一辆车跑网约车维持家计,没想到又跳进一个大坑,恳请12315伸出援手帮助我们这群法盲讨回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4 15:55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州安通行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江阳分公司于2022年在西南商贸城16区开始入驻经营,该公司法人代表是刘某某,实际经营受益人是李某某。因该公司经营异常,截止2023年7月24日,已有多人到我局报案。2023年7月21日,经侦大队将该案移交我局刑侦大队二中队受理,因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到民事纠纷且受害人众多,已延长立案审查期限30日,目前该案正在积极办理中。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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