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会东县鲁吉镇小田村的村民,因小田村一组的自来水管被人为破坏后,经查实后,镇领导和村委会当着所有村民做出了调解处理,处理意见,全体村民都同意,但当时未写书面处理意见。事后,一个月左右村民要求写书面处理意见,为了保证以后水管不被人为破坏和一组长久用水,这个书面处理意见可以作为,约束,或起到警示作用。可后来村书记组织的处理意见和之前的处理意见内容完全不符,起不到约束和警示的作用,故在此平台请求领导,给全体村民做主,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先生/女士:
您好!您关于“投诉小田村一组人畜供水管道破坏事件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收到你反映问题后,鲁吉镇人民政府调查得知:2023年6月22日,鲁吉镇镇、村、社干部针对小田村一组人畜供水管道破坏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后应群众要求,鲁吉镇小田村两委遵循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原则出具处理意见,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做出信访了结的处理,如有相关问题,请到鲁吉镇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单位:鲁吉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邓婷
联系电话:0834-5475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