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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城建 求助】泸州兰台府开发商、物业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24 14:25 已回复

1.电梯频繁出现故障,车库漏水,积水严重,业主反馈多次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问题依然存在,安全问题无法保障
2.该楼盘未达到交付标准,未取得竣备表时,物业已经私下对业主交房,且交房必须交一年物业费,从5月1号开始对业主算物业费,未接房的业主也是如此
3.业主与物业反馈需要整改的问题已经有3次,但物业处理进度拖沓,并未及时有效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8 09:4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2 10:1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泸州兰台府开发商、物业不作为”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7月25日,经向您电话联系,主要诉求为:该项目前期在未取得竣备的条件下交房不合理,以及物业费相关问题。
经我局7月25日核实,该项目已与7月11日取得竣备文件。您反映的前期在未取得竣备的条件下交房的问题,我局前期已对企业违规交付进行约谈,责令其停止违规交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此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问题,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63号)文件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符合交付条件但未提前交房的,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间,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二)符合交付条件并提前交房的,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从接房的次日起计算;(三)不符合交付条件而交付使用的,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电梯车库漏水、积水严重问题,施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上述问题预计2023年8月15日前全面排查整改完成。
我局下属单位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26日与您电话联系,如建设单位未进行整改或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未到位,可向我局或者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830-3115256(市住建局),0830-3120275(市质保中心)。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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