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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请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查社区未指导物业承接查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bingsyy1215  2023-07-22 00:06 已回复

我在7月18日通过平台对成都市森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森宇物业)收费不作为的行为提出了以下疑问:


1、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对业主购买的新建物业查验一户一表水表是否安装到位,物业管理公司凭什么收物业管理费?

2、物业管理公司八年后才告知业主,“您购买自开发商的新建物业在当初查验的时候没有安装一户一表分户水表”,物业管理公司凭什么收物业管理费?

3、物业管理公司自愿作为户主向水厂缴纳水费,不向业主收取水费,也不向业主做任何解释说明,八年后,物业管理公司反咬业主八年没有缴纳水费,物业管理公司凭什么收物业管理费?

4、物业未经水厂授权,私自安装水表,让业主在未用水的情况下,预存人民币到物业账户,还以不了解智能水表为由,停水三天,并且此情况反复出现,物业管理公司凭什么收物业管理费?

5、管网维修后,水质出现异常,物业管理公司拒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他们凭什么收物业管理费?


社区代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回复,相关回复请参考附件图片,针对此回复,依据以下理由,我请求社区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查社区在指导、监督森宇物业过程中是否存在包庇、失职的情况:


1、该处系我购买自开发商的新建住宅,合同和房产证属性均为“住宅”,完税证明中也清楚列明房屋品目名称为:增量房(商品住房买卖),天府市民云中查询到的房产历史变动信息为“2012年12月28日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2018年3月29日沈媛媛商品房购买”,此外,无其他变动信息;


2、感谢社区代表森宇物业再次确认,八年来该处由成都市森宇物业以户主身份缴纳水费是合理合法的,既然八年来,成都市森宇物业自愿承担此费用,也从未要求我缴纳水费,更没有向我就此做出解释说明或达成过任何其他协议,那么,八年后,在重新落实水厂改造一户一表前,森宇物业理应继续缴纳水费,请不要从中牵扯开发商,这是森宇物业和开发商的事情,我没有责任和义务了解森宇物业和开发商之间有什么交易或者猫腻;


3、森宇物业如因森宇集团破产,无法支付该费用,应该由森宇物业向破产小组申请水厂改造一户一表的费用,或提供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会同有关部⻔验收合格的证明,依据《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供水企业方协商具体费用;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社区应指导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并公开结果,社区在此事件中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社区却拒不面对责任,告诉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请问社区:贵处是否清楚明白为什么我会告知社区“目前暂不需要社区介入搭建平台”?


5、森宇物业未在公告中告知私自安装水表的使用说明,造成我在物业公告的领卡缓冲期停水,物业理应承担责任;


6、因森宇物业拒绝就水质问题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后续由水厂多次上门,甚至拆装电热水器才最终解决问题,森宇物业拒绝上门进行检测,主观认为上门就是“看着我放水”,本身未尽到物业管理服务之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4 09:4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6 17:3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居住的南湖国际社区小区15栋于2015年交付到2023年,期间未向业主收取过水费,现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15栋每户业主安装了水表,计量收费。您因15栋安装自来水表等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有分歧,经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与您的沟通解释工作,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您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关于您认为自来水水质问题建议向自来水公司进行了解。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经了解,南湖国际15栋2单元原设计为酒店公寓,只规划总水表无分户水表,2012年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2015年森宇集团因资金困难将酒店公寓分户销售,但未进行分户水表改造。至2016年开始总表水费均由森宇集团支付,现由于开发商森宇集团破产,公司无力再支付该笔费用,也无资金申请自来水厂进行户表改造。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社区督促物业积极探寻最优化方案,经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多次协调后开发商同意出钱购买水表,物业进行安装,业主到物业处领取一张水卡并通过系统充值后读入户表即可正常使用。此解决方案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后实施。如您不认可此方式,可通过社区协调及司法诉讼解决。关于您所反映的多次停水问题,经了解,您6月23日晚发现停水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大约22点警察到达了现场了解情况,物业夜间值班负责人员初步判断为没有水费,于是表示业主家中如需用水可以提供送水到家服务,解决业主的需求。24日下午两点过,您与物业经理、社区网格长就15栋2单元安装水表问题进行了沟通,并约定下周到社区办公室继续就该问题进行沟通,在此过程中您反映水表只用一周就停水问题,物业经理向水表供应商反映此情况,25日供应商回复水表系统设置有一个余量低于3方时自动停水提示功能,只需要拿水卡重新读一次水表可恢复供水。该业主水表于6月17日安装完毕,物业已多次通知业主领取,但业主一直未到客户中心领卡。6月25日物业安排人员持卡到该户业主水表井进行刷卡恢复供水。您7月13日晚23时后发现家里再次停水,拨打电话到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派物业夜间值班人员上楼查看初步判断为剩余水量1方,需拿水卡激活剩余水量,但因业主一直未领水卡,故无法现场处理。工作人员告知业主需明天到客户中心处理。后业主报警警察到场处理无果。值班人员临时用水桶给业主送了2桶水应急,但业主表示不接受。关于您反映的管网维修后发现水质异常问题,经了解,13日-14日的停水系自来水公司通知,恢复供水后确实发现水里有杂质情况,您联系了物业经理,经理建议您多放一下水,但您表示需要物业工作人员上门看着自己放水,物业经理认为该要求超出物业服务界限未予采纳。社区要求物业接到居民反映问题后积极协助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7月24日与您联系,未接,后您通过微信告知社区工作人员近期不便接听电话,后期再联系。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3-07-27 21:16

感谢公园城市局介入指导工作,7月26日和27日,社区主动电话和微信联系我沟通,本次有真切感受到社区正在积极介入协调。
八年来,并非业主拖延或拒绝缴纳水费,而是物业公司自愿以最终用户身份在水厂登记为户主并缴纳水费,期间,没有与业主做过任何沟通、解释、说明;八年后,物业公司也没有在所谓“按照规定”的公示中,对自己八年间以最终用户身份自愿缴纳水费的事实做出正确表述,也没有对发生此情况的依据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甚至物业公司三个月后补充出具的文书也涉嫌与水厂勾结蒙混业主。由此,暴露出物业公司存在一系列管理疏失,包括目前为止仍未公告智能水表使用说明等,社区也在沟通中表示“已告知物业尽快整改”并建议我对于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发生水质问题物业拒不提供物业上门服务排查等,提起诉讼。
敬请社区继续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完成相关整改工作,以便社区和业主都能尽早得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
再次感谢公园城市局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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