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本人2021年9月28日入职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后被分配到宜宾金科城项目上班,任职预算员一职,后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于2023年4月29日从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离职,但截止目前未收我的离职结算工资,合计结算工资:19991.61元。在此期间本人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未得到明确回复。因本人已去外地上班,无法到访本地政府职能部门,故在此求助市委相关领导协助解决。望市委相关领导能够帮助本人解决此问题,万分感谢。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劳资纠纷一事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现建议您带上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被投诉单位工商登记信息、欠薪材料等)到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如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监察大队:0831-2108051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611室
感谢您对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工作的关注!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