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西兴镇高峰南斯一组一号严华平的房屋于2018年拆迁,当时合同是三年付清尾款,到现在一直未付,政府每平方补贴100元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我就想问哈有关部门钱没有付清,合同也不复存在了.现在修房子还能修到以前的地方吗?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自建房”有关问题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参与实施的项目确系我镇南斯村2018年实施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您享受的政策属于货币安置补助政策。其中,您反映余下补助资金至今未兑现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将拆迁款补助到位。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镇联系,联系电话:0827-6310020。
平昌县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