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什邡市 » 旁系亲属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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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旁系亲属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18 11:06 已回复

逝者为退休人员,单身,逝后善事是由旁系亲属操办,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时,工作人员告知旁系亲属不能领取抚恤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这个政策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8 20:50

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什邡市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0 18:10

网友你好,你所咨询的事项现回复如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要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1.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2.抚恤金的标准:在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的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如需咨询请联系0838-67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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