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上海,父母户籍湖北,暑假7月回家才了解到23年3月父母到四川旅游,旅行社带至眉山七里花影商贸有限公司,多种方式诱导老人购买三件高价玉石产品,总计20000元,均无正规发票,可想而知游客来买商品多数是不提供正规税务部门发票的,当地税收流失,损失国家利益。做工粗糙价值与价格严重不符,市场上同类产品同样具有鉴定证书的均标价100-300元左右,该商贸公司售卖价高出数十倍。因政策上打擦边球,以该公司证照齐全、玉石类产品价格没有标准、超过售后期30天无法退货等为由,当地工商管理局回电说无法监管,让发票问题找税务部门,退货问题自行联系商家约定鉴定机构。
尊敬的网友您好,2023年7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被反映人明码标价销售产品,玉石产品没有国家定价,属市场调节;被反映人承诺商品在30天内无人为损坏情况下可退货退款,反映人购买商品现已超出时限,无法无理由退货。您对商品质量有疑问,可经法定检测机构检定后,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对发票问题已建议向税务部门反映。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