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修建乐至到遂宁的县道;本来政府出钱修造福一方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在乐至宝林镇新建乡村这一段施工方偷工减料没有把拆除以前老路面;至加在老路面上直接到沥青路面造成路面比群众门口高;遇暴雨天气等极端情况;极以造成房屋进水。造成群众损失;逼得群众自发修”公路屋门口这段路“要想富先修路。这段路群众没有看到”富“道是现在群众已经”付“出不少钱。到时候群众受了水灾;政府得不得要补贴 ;请给一个说法。以下附图片;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路段为场镇路段,路面工程建设在交通运输局三年品质提升项目设计内,两边水沟没有在项目设计内,为解决排水问题,经与宝林镇政府协商同意,排水沟由宝林镇政府组织实施。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3352385,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