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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龙马潭区城建学院搞水电安装 未收到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8 12:56 已回复

本人四川南充人,于2022年7月带11个人去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建学院搞水电安装,于2O22年11月完工,其间老板借支了14000生活费,下欠118953元,从完工至今,老板一直推说过几天发工资,从去年推到今年2月底,2月底推3月底,3月推4月,4月推5月,5月推6月,最近被逼无奈,到工地现场去要,也未要到,求助龙马谭区监察大队,叫自行协商,至从我们投诉以后老板说工人的工天有问题,没投诉前也从未说过工天有问题,工人也要生存,政府回复已解决,实际上还未解决,也未付我水电班组任何人员的工资,不但不付我工资,现在还不承认我有工资了,根据刑法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坐实!请各位领导严厉打击非法拖欠农民工的老赖们,还我血汗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1 10:2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龙马潭区城建学院水电安装未收到工资”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查,四川沃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建学院食堂装修项目的水电工程,您是该项目水电班组长。2023年7月1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建学院食堂装修项目负责人邓经理表示已于6月25日支付了工人部分工资,7月底前支付工人剩余工资。我局向您班组工人熊某某核实,称6月份已经拿到一半的工资,同意公司7月底前支付剩下的工资,并称一起做工的工人于6月份也得到了一半的工资。同日,我局与您联系,您表示四川沃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认可您在该项目的工作量,导致公司未发放您的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告知您该情况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龙马潭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0830-2522230。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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