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想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两个问题,非常期待并感谢回复:针对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1、是否必须在建筑物主体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装饰装修工程?2、负责审查建筑物主体验收是否合格监管部门具体是?
网友你好:
你向“问政四川”中留言“建筑物主体验收合格是否为装饰装修的前提条件”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第3.3.7条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二、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6.0.3条,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执行标准进行监督。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