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踏水社区10组村民,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现在正在建设的郭家堰——发展π入成都西220Kv线路工程项目的拆迁问题,拆迁了我们房子后去住安置房为什么要每个人还要交600元一平的费用才能拿房入住呢?我们拆迁房赔偿都才700元一平,住安置房交600元一平每个人,这样算下来拆迁房赔偿才150一平,麻烦各位领导,谢谢!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万春镇对此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万春镇严格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0〕29号)文件中关于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您户房屋结构计算相应补偿。关于您反映的安置房缴纳600元/平方米事宜,系根据补偿文件中对于房屋重置价格最低标准进行计算,该资金直接缴纳至区级财政账户。
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多次拨打您所留电话,均无法接通,故无法向您告知相关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