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7月份到2023年3月份期间在19冶医院实习。12月份疫情放开,即使被感染阳了发烧也每天坚持上班,涉及到请假的时候,医院没有表示关心,反而是第一时间要求后期补实习。疫情期间,我们同样是奋战在一线,努力上班,但我们没有受到医院公平的对待。在2023年医院通知统计疫情补贴考勤的时候,护士长拒绝为实习生统计出勤,在科主任的建议下,护士长以工作太忙没时间为由,再一次拒绝为实习生统计出勤。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收到医院任何的疫情补贴或相关通知,在我们咨询医院实习生是否有疫情补贴的时候,医院没有回复。经过咨询,其他同学都在相关医院实习,并且拿到了疫情补贴。同样都是工作在一线的实习生,没有得到重视,公平的对待,真的很气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并解决问题。
已交责任单位办理,尽快为您答复。
同学: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国家省级有关文件对发放对象、执行标准、申报程序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工作要求,它不是普惠性政策,而是根据医务人员实际参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申报、审核和发放。我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对疫情期间“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并能提供佐证材料”的医务人员,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并在所在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和发放。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一律不予以申报。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审核和发放均建立了工作台账,以便于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如有疑问,可联系十九冶职工医院相关科室咨询,人力资源部:0812-3981008,护理部:0812-3981016。
您于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在十九冶职工医院实习,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我市由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新冠患者,十九冶职工医院并未收治新冠患者,因此该时间段内您并未参与新冠患者救治工作。查阅了您在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3月在十九冶职工医院实习轮转科室的工作记录,期间未在新冠患者救治科室实习,医院未安排您参与新冠患者救治工作,也未安排您独立执行护理工作。
十九冶职工医院护理部工作人员已于7月5日10:00时电话与您联系,就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进行了解释,并就医院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审核发放情况进行了沟通。
二、关于休假补假事宜。您在十九冶职工医院实习期间请事假累计12天,按照医院《实习生管理办法》中“实习生必须完成8个月实习任务才能完成结业”的规定,要求其补假12天,以便完成8个月实习任务完成结业。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