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现租住在花源镇金秋乐园二期24栋101室,昨天发现小区通知栏燃气公司发布燃气费欠费通知,今天去到燃气公司缴费窗口结算天然气费七百多元之外,另有四百多元的滞纳金,后与房东联系确认在此之前从未收到燃气公司的欠费通知,以及任何相关提示。在此,我有两点疑问:
1.天然气公司是否有权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收取滞纳金?
2.每日千分之三,折合年化利率高达109%的计算方式是否过高?
留言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天燃气费的问题,建议您先到天燃气公司查询具体的欠费时间及欠费金额,了解天燃气公司的收费规定,如果确实有违规收费,建议您向消协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