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路局交通医院,私吞实习生疫情防控补贴,多次沟通后无果,并且言语威胁,其余各大医院都开始发放疫情补贴,唯独四川交医为非作歹,望省上领导人能给我们一个交代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责成下属单位四川交通医院调查、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完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川财社发〔2023〕5号)文件精神,适当延长“乙类甲管”期间对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将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设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相关医护人员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人员需提供救治新冠病人的佐证材料。医院第一次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时将实习生和部分医护人员共同公示和申报,对于申报的在职医生和护理人员,均有病理文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佐证材料,但因实习生的佐证材料只有排班表,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反馈排班表无法证明实习生是否直接参与过救治工作,且要求医院严格把关,申报补助资金必须经得起巡视和审计。因此医院第二次申报时未将实习生纳入申报名单。现医院再次向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咨询实习生临时性工作补助是否符合补助对象,需要什么材料作为佐证,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反馈将针对“实习生临时性工作补助”信访统一回复,医院也将密切关注上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实习生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