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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消费纠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30 11:43 已回复

领导好之前通过温江区柳河路70号附一号四川天然农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租了他们铺子,约定时间到了还未交付,现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保证金物业费请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4 16:45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柳城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社区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退租事宜,2023年6月29日下午,柳城街道德通桥社区搭建平台邀请驻社区律师、西街社区、天然农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当日未当场)与商户代表到社区进行调解,律师现场为商户提供了法律咨询。2023年7月4日下午,德通桥社区再次电话联系天然农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咨询此事,公司经理表示近期将会通过消防验审并开业,同时再次拒绝到社区与商户沟通。
2023年7月4日15时、16时,柳城街道德通桥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未接通,故未电话告知您以上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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