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23级的毕业生,目前在福建实习,户籍地是仪陇县大寅镇九龙乡互通村,我户籍地的团组织以我目前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为由拒绝我的转入申请,请问这是合理的吗???因为我目前只是实习阶段,并不是正式员工,也处于不稳定阶段,这边的团组织也不会接收我。而我的同学们不在户籍地居住为什么又可以转回他们户籍地?不让办理是觉得麻烦吗?如果是规定所需,我遵从规定。但如果是大寅镇互通村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负责人的工作作风和行为有问题,我认为应该及时处理解决。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服务平台留言反映: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已收悉,大寅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大寅镇党建办、综治办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经调查:根据团员组织“学社衔接”工作规定:对于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可以。
2、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是否可以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否应该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是。
4、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团组织关系应该如何转接?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至用工单位的团组织,若用工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可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5、对于大寅镇关于团组织转接相关负责人工作作风及行为有问题的情况完全是不属实的,大寅镇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为民办事,同时也多次给你详细解释、讲解政策情况。
最后感谢你的再次来电反映,我们将继续加大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力度,同时要如实反映各种问题,希望你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
已于2023年6月28日16点01分、2023年7月3日11时39分两次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处理情况。
仪陇县大寅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