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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建言】请政府领导认真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8 22:19 已回复

  我们是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8号小区业主,贾某、刘某长期违法强行霸占商铺二楼消防安全通道并用于商业出租,严重威胁小区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至今业主们多次投诉、信访、举报无果。

   (一)、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有前款行为的,业主、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贾某、刘某二人对住建、消防、街道多次下达的违法整改通知拒绝执行。至今相关部门也只是结论侵占事实,而没有到现场监督执行,整改通知书成为一张废纸。

在这里我们众业主感谢住建、消防、街道在众业主多年来一如既往的反映,得到了您们多年来一如既往认真的回复和事实的肯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4 14:17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绵阳市涪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了解核实,现回复如下:关于爱喜嘉年华小区二楼正在经营中的桃子家服饰店占用爱喜嘉年华商业部分疏散通道的情况,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已在疏散通道两侧粘贴警示地标,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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