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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疫情补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8 16:25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来自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的实习生,最近我们了解到《关于完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成财社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将2022年12月7日—2023年3月31日设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病房、感染科病房、重症病房内的相关医护人员,120急救人员等医疗机构要求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相关医务人员都可以申报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不分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我们当时是在内科科室实习了两个月,期间生病了我们休息了几天还没好全又继续实习,还补了那几天的假,所以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得到我们应得的疫情补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夹江县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4 11:2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省市的政策,在“乙类甲管”期间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补助,经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县市卫健部门审核确认,待财政资金下达后发放。该补助发放的对象为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但不是所有在医院工作的人员,也不是所有接触到新冠病人的人员,需是直接参与新冠病人救治的相关医务人员。全县“乙类甲管”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共申报了三次,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新冠病人就诊或住院治疗期间,对直接参与新冠救治的医务人员及工作天数进行统计、公示、上报,经县市审核确认了名单。当时在夹江县人民医院的实习生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只是在科室学习,不是直接参与救治,没有进行申报。如当时个人和单位没有申报,未经县市确认,现在无法发放。
感谢您对夹江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夹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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