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观澜九号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贪腐 投诉】观澜九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7 16:31 已回复

我是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观澜九号】(项目名称:洺悦名邸,规划许可证上项目名称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9号地块工程一期)的一名业主。

购买房子后,我从各种渠道得知该楼盘土地是于2016年12月按照土地拍卖底价拍得,原是规划为人才公寓的,于2020年2月22日开工,按照人才公寓的施工图来修建的,人才公寓政府限制销售价格为6800元/平方米。

2021年11月,天投集团补交7.7亿土地出让金之后将人才公寓转变为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下从人才限购房6800元/平方米跳跃到19000元-24000元/平方米,转变土地性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也就是2021年12月3日,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9号地块工程一期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从这个时间可以看出,天投集团在转变土地性质后,并没有重新报规划图,仍然是按照人才公寓的标准修的,出现严重质价不符。而且这一能影响合同是否订立的重大不利因素,购房时开发商并未告知购房者,造成购房者对该项目房屋的错误判断。

除了土地转变是否合法的问题,该项目还存在其他质量问题:人车混行,建造拉垮,南门人行出口楼梯高低混行……

在我们找开发商提意见交涉时,开发商回复没有义务告知大家该项目前身是人才公寓,而且开发商目无法纪,打掉我们业主的眼镜,辱骂我们业主是狗,要改就改狗洞,然后谈判中忽悠我们,见人下菜,拖延时间。

本着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一直是一级级向上沟通,但开发商始终没有一个诚意好好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开放日,在二期三期都有开放日的情况下,我们几次诉求都没有。说是为了安全,但小区已经骏工验收,只有一些收尾工作。因为围墙低矮,个别邻居迫不得已翻进去稍看了下,才发现有些地面有很深的裂缝……

我们真心希望能设开放日,也想早点发现问题早点解决。

   我想问相关部门:

(1)原本规划为人才限购房的公寓、且已经按照人才公寓施工图施工、并已经主体完工的情况下,成都天投能否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其转换成普通商品房售卖?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是不是可以让广大业主退房,是不是可以将质价不符的差价退还给大家!

(2)将人才公寓转换为普通商品房这件事,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告知广大购房者?

(3)开发商对已交20万定金的购房者参与维权就被开发商违约处理挞定房屋,合法吗?

   请领导为人民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8 09:1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5 16:0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天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反映观澜9号项目售价不符的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的规定,商品房的计价方式由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对于商品房含装修的,装修标准、装修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关于开放日的问题,经了解,无相关强制性政策要求开发企业须设置业主开放日,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购房人协商相关工作。该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工程中,工地情况复杂,存在安全隐患,建议谨慎前往。
天府新区天府公园观澜9号项目涉及土地于2016年12月公开出让并成交,2021年11月,经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批准,依法对该宗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按普通商品房上市销售,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计收了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该项目已向建设单位实施约谈,要求建设单位重视业主诉求,务必按照《民法典》和《城乡规划法》,依法依规行使和保障业主权益。
6月21日下午2点20开始,创新园区公司与观澜9-1号项目10余名购房者代表,围绕购房者提出的诉求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创新园区公司经研判分析,并展现出了极大诚意,已就项目北侧出入口人车动线、南侧出入口步梯优化及增设电梯、小区围栏提升等购房者重大关切事项提供了建议优化方案,并获得在场购房者代表的初步认可。磋商后期,购房者代表陆续离场,至晚上7点双方根据会谈内容整理并形成沟通备忘录文本后,在场仅剩的2名购房者代表明确表示其无权代表全体购房者意见,需等待另行赶来的其他购房者再行启动磋商,故该2名购房者代表未予签署沟通备忘录。创新园区公司已第一时间将会议备忘录意见发送至三方沟通群。您信访文中的信息提到“创新园区公司,将购房者意喻为狗,将购房者代表眼镜打落掉在地上,单方面离开现场”等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与现场录像证据不符),这样容易制造并激化矛盾,破坏良性有序的沟通局面,请大家尊重事实,回到沟通解决的道路上来。观澜8、9号地块销售已报相关部门审批,相关手续均符合政策要求并依法织实施销售,不存在违规问题。关于定金挞定一事,天投集团严格按照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认购书约定进行挞定流程,购房者已产生实质性违约,与维权无关。如有其他疑问,希望业主和开发商能够本着友好协商、互信互惠的原则加强沟通,互相协作,共同解决好分歧与问题,感谢您的支持。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30日与您联系。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