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各部门领导你们好,我是怀远镇枫南村的。土地被占用用来修至安置房,因为我有购房资格,所以就买了一个套三的房子,当初答应的是1月份交房,然后一直没交,拖到了5月24号才分房。结果说因为我们什么手续问题,然后也一直拖着,把别人的分了,然后再分我们的,我觉得这样太不公平了,说的是公平公正的分房,为什么要先分了别人了再分我们的,我们要求开发商退房、退钱,开发商当时也同意退钱,然后把我们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复印了,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退钱给我们也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都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了,现在就想请相关领导,去重视一下这个事情
经调查,来信人所反映的为怀远镇、文井江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为社会企业投资,农户自愿参与。关于房屋建设内容、交款方式等均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协议约定。关于分房工作按照项目不同、户型不同分批次进行。来信人在房屋建成后因个人原因要求退房的,建议来信人与投资企业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