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镇府,我们买了任家渡田园安置小区的房子,实际入住两年了,今天小孩幼升小,读洋渡实验小学,房子在学区内,学校说的不认安置房的购房合同,导致小孩现在报不了名?请问怎么解决?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留言!
此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相关问题,经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新区招生政策,购买安置房的,如不能提供房产证或由公证处公证的购房合同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如能提供学区居住证、务工合同、租房合同的可报读洋渡实验学校。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