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青白江区城厢镇甘泉社区9组(原祥福镇民强18组村民)2018年拆迁时我家有两亩地的经济林栽种的是麻竹。我要求拆迁时一起赔偿,当时负责拆迁的副镇长(项*明)告知我要等土地正式使用时在赔付,当时只赔房前屋后的,当时有录音和当时民强村村支书在场。以后找过两次,其中一次也有支书在场。镇长也是回答土地使用时赔偿,但是在2013年端午节之前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竹子全部毁了。望政府给我合理的解释。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市更新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27日11:47通过028-68936362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
关于您所反映的部分作物未赔偿问题,目前我镇正在与当时经办人和社区人员积极沟通联系,待情况核查之后,将会与您主动联系。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27日11:47通过028-68936362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