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四中学计划端午假期强制性补课并收取额外费用,请问怎么做是否符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有关内容,希望可以还给孩子们假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区教科体局对2023年春季期末工作及放假安排的要求,小学和初中将在6月底进行抽测并放假,考虑到我校各学部因补上2022年秋疫情影响耽搁的课程而致使教学进度滞后,学校曾打算征求端午节暂不放假的意见,但最终并未形成决议并正常放假。
另外,反应的“强制性补课收取费用”的言论纯属子虚乌有,绝无此事。本学期所有费用已于5月结算完成,现在只有个别家庭困难的学生还没有结清费用,绝不存在加收任何费用的可能。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四实验中学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