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华蓥市明月镇沱湾四组所有土地,在2021年8月13日被征收,组长和代表,为了自己最大的利益策划本组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本分配方案没有根据法律法规分配,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是由本组所有经济成员享受,青苗的补偿费由土地所有权人享受。
1.有土地的多分,有户口没有土地的少分。
2.土地所有权按几十年前分配档案登记,连死亡几十年的人就可以享受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3.小孩的户口从出生就是本村户籍,为什么孙子和外孙不同等分配。
望领导给予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镇已收悉,明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广安府发(2018)11号《广安市人民政府 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组,由村组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原明月镇沱湾社区4组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是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七点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
详细情况如有疑问,可以致电:华蓥市明月镇人民政府0826-4722942咨询或者到镇政府拆迁办当面了解、咨询相关政策。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华蓥市明月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