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泸州交警执法不人性,只为罚老百姓血汗钱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投诉】泸州交警执法不人性,只为罚老百姓血汗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18 13:50 已回复

泸州交警执法不人性化,收到提醒短信后当着执法交警的面仍被罚款,未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厅执法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指示精神,只为罚款收钱,完成当日罚款任务。并且执法不规范,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必须两人以上现场执法,当时只有一名辅警执法(辅警并没有执法权),违反行政执法规定,应该予以整改。本人停车路段为未命名路段,与违法登记路段不一致,请予以更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1 15:2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30 22:0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交警执法不人性化”的留言收悉,市公安局对此留言十分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停车地点为康宝路,该路段为水务集团单行道至星光路之间的道路,不属于未命名道路。
针对车辆违停问题,现场执勤警力通过照相取证上传系统,由交警大队民警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后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执勤警力照相取证行为不属于现场处罚。经了解,您车辆停放于康宝路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段,影响交通通行,执勤警力按照纠正违停车辆要求照相上传信息符合规定。
交警一大队工作人员于6月26日与您电话联系做了相关解释说明。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