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亲属投靠了2人,系金堂农村迁入。请问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吗?如可以,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完成哪些申报程序?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申请宅基地村社是主体,且农户在农村建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农民身份并持有土地承包经营证书;户口是本村社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在村社有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下提出申请,由村民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并达到2/3以上代表同意。会议通过后,由镇、村、社逐级对农户提供的资料和建房资格进行审查。
以上情况石板滩街道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15日15时42分与您联系,并告知于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