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算原拆原建翻建房子(35年的房子老旧了),我们原宅基地面积比较大,有270多平,不占用耕地农田,村里仍然按每户每人30平面积审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3月1日开始实施,“6月2日征求意见结束,现在已经进行到什么阶段了,文件每户每人70平标准面积什么时候实施,大概什么时间能落实到县乡一级?我们按新文件向政府申请宅基地面积及翻建。
网友你好,留言知悉。已交相关部门办理,敬请耐心等待回复,谢谢!
网友你好,留言知悉,现回复如下:
我厅代省政府起草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下称《通告》)涉及范围广、各地差异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目前,已完成再次向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正在按程序报审,具体内容及实施时间以省政府正式公布为准。文件公布后,我们将督促市(州)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在《通告》规定的面积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