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籍所在地为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我实名举报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安岳县季茜鞋厂)严重违反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漠视劳动者权益。压榨劳动力。不为员工购买社保,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我从2021年6月份入职直到2022年1月份正式离职一共工作了七个多月,没有得到过一分钱的加班费,单位也没有为我购买社保!不光是我本人,整个鞋厂四百多个员工都没有社保。而且经常加班也从未支付过一分钱的加班费,因此我要求用人单位补偿我本人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请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谢谢。我多次投诉却无人任何人下去调查核实。只是打个电话问问就没有下文了!请问这是你们为群众办事的方法吗?请上级领导予以帮助。也请相关部门办点实事!我要求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补偿我本人总计七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保部分给我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但是我入职总共七个多月时间没有享受到一分钱的社会保险。因此我要求用人单位补偿我的社保。请尽快处理!今天下午安岳县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让我主动联系安岳县季茜鞋厂负责人胡婕,她电话也不接,发短信也不回复!请求上级领导予以帮助处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加班费问题,2023年6月15日上午,安岳经开区鞋纺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致电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
关于未购买社保问题,县社保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9日下午与您联系,您多次挂断电话,无法与您沟通。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社保补偿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县社保局已于2022年9月16日根据相关资料形成(安社稽意字〔2022〕24号)稽核意见书,责令资阳季茜鞋服有限公司足额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资金由资阳市季茜鞋服有限公司代扣代缴,单位也愿意为您补缴职工养老保险,但您明确表示拒绝缴纳个人部份职工养老保险。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安岳经开区鞋纺产业发展中心(电话:028-26583085)、县社保局(电话:028-24546617),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阳市安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