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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咨询】征地后新生儿安置政策及征地补偿何时发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12 11:21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我是南溪镇观斗村三组(原观斗村2组)的居民,我家的土地及房屋于2022年6月因酿酒物流园项目被征地占用,截止今日已接近一年的时间,我们仍然未收到因土地被征用后该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请问该笔费用何时发放?另外满足年龄的人员已于去年12月提交农转非的资料,未何半年过去了,还没开始领取养老金,请问该养老金又何时发放?

       再者还有一个疑问是,我家是于去年房屋被占的,现家有孕妇,预计11月份生产,届时新出生的婴儿是否享受30平方的安置房补偿及未收房之前的租房补贴等政策?请领导予以解答,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南溪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6 17:37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关于您在问政四川中反映“领导,您好!我是南溪镇观斗村三组(原观斗村2组)的居民,我家的土地及房屋于2022年6月因酿酒物流园项目被征地占用,截止今日已接近一年的时间,我们仍然未收到因土地被征用后该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请问该笔费用何时发放?另外满足年龄的人员已于去年12月提交农转非的资料,未何半年过去了,还没开始领取养老金,请问该养老金又何时发放?再者还有一个疑问是,我家是于去年房屋被占的,现家有孕妇,预计11月份生产,届时新出生的婴儿是否享受30平方的安置房补偿及未收房之前的租房补贴等政策?请领导予以解答,谢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南溪街道立即开展核实了解。经核实,2022年酿酒物流园项目、开业路项目开展土地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于2023年2月转入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区拆迁中心以储蓄单形式直接兑现给农户;2022年酿酒物流园项目、开业路项目涉及观斗村1组、3组、6组,其中:观斗村3组拆迁房屋27座,征收土地104亩,农转非安置人员名额114人,2022年12月已将58人的农转非资料上报区级部门,因区级部门人员调整,此项工作进度较慢,接下来南溪街道将继续联系区级相关部门,争取尽快协调解决养老金和征地补偿费发放问题。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府办函〔2014〕13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第九条过渡期间新增人口住房安置,选择人均30㎡还房安置的被拆迁户,在过渡期间(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未分配到安置房的)有正常婚迁、生育且入籍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新增人口安置条件的,可以按每人30㎡的标准提供安置房。对新增人口提供的30㎡安置房,被拆迁户需以优惠价购买:2014年5月31日以后入籍的,按新增人口入籍当年征地政策中的砖混结构房屋重置价标准购买。同时第十一条规定,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的房租问题,过渡房租以签订房屋协议时享受房租人数为准,生(迁入)不增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南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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