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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关于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政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9 22:06 已回复

我是想咨询四川天府新区籍田镇的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我查询了最新在2023年3月1号起实施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实施法)》里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公示公告,所提及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标准每人不超过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按照3人计算,本通告在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那么我想询问我们为什么我们申请原拆原建时的修建面积只给我们规定是每人30平方米呢,在农村有需要住房,附属房和庭院,我家户口上有三个人口,如果只审批下来90平方米,那就没法修建,如果在申请90平方米的基础上超出了二三十平米,会被拆除吗?如果按照最新规定就不会超出,最新宅基地面积的通告施行了,但是却还要被限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1 08:0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籍田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14 17:4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籍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第十六条 农村住房审批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14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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