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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蜀道物业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8 11:41 已回复

1、蜀道物业集团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蜀道物业集团严重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存在风险: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蜀道物业集团将蜀道城乡开发的四个项目外包给中海物业管理。请蜀道集团纪委监委核实。2、蜀道物业集团副总经理付**牵头违法外包

蜀道物业集团副总经理严重枉顾国家法律法规,现将蜀道物业开发的四个小区管理项目委托其他物业公司进行专项业务外包。虽然物业公司名义与中海物业达成顾问合作协议,但实际操作将所有人员全部签于中海物业及其中海外物业包单位,四个项目员工和蜀道物业集团无任何关联。挂羊头卖狗肉,将法律法规置之事外,让国有企业担负重大风险。外包的本身目的是提品质、降低风险、节约费用,但蜀道物业集团大大增加支出。是否存在与外包单位的利益勾结,后续外包单位是否不给员工买保险吃保险差价、人员不按合同数量上人吃编制等情况,请蜀道集团纪委监委核实。三、蜀道物业集团副总经理暗箱操作,违规招投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09 11:15

热心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有办理权限的蜀道集团办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6 13:00

针对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试点项目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情况说明
我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我司此次招标,在不同区域(成都、新津、宜宾、西昌)选取4个试点项目,主要针对部分专项业务分包,并无违反情形。
(一)试点项目专项分包范围
为快速提升品质,提高业主满意度,此次专项分包业务范围主要围绕关键对客环节和能力薄弱领域。中标单位主要承担客户服务;工程维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环境维护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工作。
(二)未分包范围
为充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保护业主、职工、分包单位派驻人员的生产、生活安全,承担国有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此次专项分包我司未将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特种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财务内控与管理;开展有偿服务等工作,纳入分包范围,由我司现场工作人员、机关管理人员履行应尽的管理义务。
二、关于“招标流程存在违规”的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人为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此次招标工作。
项目立项、限价、招标文件均通过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定决策,并上报蜀道城乡集团获批后,在蜀道投资集团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公开采招。
三、关于“试点项目引入增大人工成本开支”的情况说明
试点项目月度人工成本,同等人员配置情况下,绝对值减少约30000元/月,此次采购,人工成本每月同比下降约8%。【人工成本包含业务外包服务人员薪酬、加班费、福利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分包单位监管
我司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项目专项业务外包合同》当中,明确约定了监督考核形式及明细,我司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业务开展情况严格考核、管理。
同时为了配合试点项目达到建设目的,我司同时建立了轮值制度,要求公司本部干部职工到试点项目协助开展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品质提升
针对此次分包的关键对客环节、能力薄弱领域,试点项目将同步成为物业集团实操实训基地,孵化各业务线条管理人才。我司按照项目所处不同生命周期,制定重点能力孵化清单,确保通过此次分包,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三)阳光管理、直面问题
我司将一如既往的积极配合舆论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指正,同时我续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守住制度底线,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我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21日下午5时许,与您做电话沟通,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欢迎前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栋3楼四川蜀道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咨询。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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