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在川经营管理人员(在川主要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这一项,请问申请企业为集团全资子公司,社保是母公司代为缴纳,这样符合申请条件吗
网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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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报送的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建筑业、勘察、监理、设计、检测等)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在川主要负责人需要拥有3个月以上的该公司社保。您所提到的由母公司缴纳社保,在子公司担任在川主要负责人,不符合相关要求。
感谢您对四川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