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去年10月开始在青城山老易养工作,今年从1月到5月只有4月发了工资。该公司其他员工也在去年8、9月份开始被拖欠工资,同时社保也欠缴。但是该公司对于拖欠工资的理由也只有口头解释,并没有实质性证据。想要咨询两个问题:
1、是否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若需要应准备什么手续/证据?
2、若在这期间我妈妈申请主动离职是否能拿回全部工资和全部社保补缴?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你妈妈在都江堰市青城山老易养工作,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保的问题,都江堰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你妈妈甲某,女,45岁于2022年10月开始在老易养工作,单位拖欠拖欠2023年1-4月工资。目前该公司的违法行为,都江堰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按程序针对该公司下的执法文书,案件正在办理执行中。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6月6日10时4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