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于2020年六月一日在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中集物流园民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六米八货运车辆,车牌:川ACR001,挂靠在成都洪旺物流有限公司,购买时明确约定满两年后无条件提档,且合同注明自由过户,盖章证明,现已满三年,我要求提档过户,公司拒绝提档,不尊重合约,和不履行合同义务,民昌汽车(138***80299)希望各位领导给予帮助。 致敬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责令该公司立即调查处理。因您反映的问题属合同纠纷,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搭建协商平台,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上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7日14时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了解。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