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崇州市锦江乡余塘村8组余塘路2号,用68元两天的低价团旅游、专车接送,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食,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金盆地酒厂,对我爷爷等很多老年人进行听课洗脑,宣称公司即将上市,怂恿老年人巨额种酒,口头承若种酒会有高额回报,3年后可以翻3倍种酒本金,公司马上上市还可以拥有股份等虚假宣传手段诱骗我爷爷在2023年5月16号花了17997元种酒3坛(5999元一坛,一坛50斤)。我查到四川金盆地集团公司法人属于失信人,公司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完全不符合上市条件。宣传人员带领我爷爷参观的是金盆地酒厂,但是签署的“自愿购酒储存合同”上,甲方为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他们抓住老年人不识字、理解能力差的特点,诱骗说3年翻3倍、上市分股等内容都在合同里面,叫我爷爷签字就行,而签订的合同完全不包含这些宣传内容。我爷爷今年已经72岁了,患有心脏病、糖尿病,这1万多元都是平时省吃俭用存下来的。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严查,责令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退还我爷爷被骗的17997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盛世典藏酒业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任何游客聚集,其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所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查证,证据不足。双方商定于近日携带相关手续及物品现场处理其家人种酒退费事宜。6月6日16时道明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留言人反馈调查及协调情况,情况反映人对我局执法人员工作态度及处理情况感到满意。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经与公司对接,已全面了解事情经过。双方经过协商,目前事情已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