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成都很多私营单位未建立公积金账户或未为职工缴纳公积金,问题是未建立公积金账户的公司为什么可以正常运营;
公司未交公积金,是为了企业减负吗?那现在变成了给人民增负了;
职工在公司正常缴纳社保,未交公积金的情况下,为什么可以正常进行灵活缴存公积金?为什么不从源头限制?
但是为什么灵活缴存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又要求必须是灵活缴存社保?社保和公积金缴存方式一致,不是自相矛盾?
异地中心职工缴存早就满了12个月,正常都可以申请贷款,但是转为灵活之后反倒不能申请了,这么做的原因是啥?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住建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的相关试点工作要求,成都管委会出台了《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根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缴存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满足的贷款条件之一是,在参与成都市灵活就业缴存体系下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12个月。
针对您提出的单位缴存相关问题,我中心已进行解答,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3年5月31日与您联系。您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对处理结果表示了解。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客户服务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