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贷款买房后不能提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打电话到州公积金中心说,要全款才能提取,这是凉山的地方政策。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这么多钱所以才贷款买房,为什么自己账上的公积金却不能使用?公积金不是国家为了解决大家的住房问题设的吗?每个月扣了钱到头却用各种所谓的“地方政策”卡脖子,这应该不是国家制定该政策的初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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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诉求,我中心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诉求回复如下:
与您电话联系,您并未接听,由您的描述中,得知您想贷款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凉府办函〔2013〕190号)文件第三章第九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办理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只能在一年内(以有效材料证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第十条“职工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按期偿还贷款满一年,可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职工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能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提取方式。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明确的地方您可以致电咨询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办人:罗邦羽
联系电话:0834-3235753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5日